各分会:
2018年,我院各工会组织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按照院工会的工作安排,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工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和陕西省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精神,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在一流学院建设、质量诊改、教育教学改革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涌现出一批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
为树立榜样、弘扬先进,进一步推动工会工作,院工会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对象和条件
1.优秀工会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工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和陕西省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精神,组织本分会教职工认真落实院党委和工会工作安排,积极开展工作并取得实效;工作积极主动,富于创新精神,取得突出成绩;情系职工,乐于奉献,努力维护职工权益,与职工群众关系融洽。在工会干部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各级工会干部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
2.工会积极分子:热心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活动,热心服务广大教职工,在工会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的兼职工会干部、教职工会员。
二、推荐评选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由各分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根据分配名额和文件要求,分别组织推荐,院工会委员会审定。优秀工会干部登记表须由本部门党组织签署意见,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须由分会委员会签署意见。
三、推荐评选要求
1.各分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荐评选工作,在评选工作中要注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和职工群众的意见,要把推荐评选过程作为选树先进、交流经验、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水平的过程。
2.推荐的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需分别按要求填写优秀工会干部登记表、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一式二份(含电子版,通过广讯通发送),于2018年12月29日前报院工会张雯。
附件:
1、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2、优秀工会干部登记表
3、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8年12月17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