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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 “校院的诗情画意春之韵” 手机摄影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5-03-27 作者: 点击:10 【字体:

校园,是我们每天生活与工作的地方,四季更迭间,处处皆藏着独特的美。那春日晨光中洒满露珠的花瓣、暮色里被余晖笼罩的教学楼,或是课堂上学生们专注的神情、课间师生互动的温馨瞬间,都宛如一幅幅动人的诗篇。为了定格这些美好的校园画面,用镜头捕捉春日校园的诗情画意,现面向全体教职工开展手机摄影活动,诚邀大家积极参与。

一、活动主题

校园的诗情画意春之韵

二、活动目的

通过手机摄影的形式,展现校园春日的自然景观、人文风貌以及师生们的精神状态,增强教职员工对校园的热爱之情,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同时为大家提供一个交流与展示的平台。    三、活动时间

1. 作品征集时间 320-420

2. 作品拍摄地点:仅限征集时间内在高新和临渭两个校区拍摄的作品

3. 入选作品公布及展示时间请关注“陕铁院工会”公众号

四、参与对象

全体教职员工

五、作品要求

1. 拍摄设备:仅限手机拍摄,不接受相机等其他设备拍摄的作品。

2. 内容要求:作品需围绕校园主题,能够体现校园春日的自然美景、人文气息等方面,内容积极向上,富有创意和感染力。可以是校园建筑、花草树木、师生活动等。

3. 格式要求:作品格式为 JPG,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 5MB

4. 数量要求:每人最多提交 3 幅作品。

6. 原创性要求: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未曾在其他摄影比赛中获奖,未在公开媒体发表,不存在抄袭、盗用等侵权行为。

7. 后期处理要求:允许对作品进行适当的裁剪、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基本调整,但不得进行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原始画面等过度后期处理。

六、投稿方式

请将参赛作品发送至指定邮箱:sxtlzygh@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诗情画意+ 部门 + 姓名,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作品名称、拍摄地点、拍摄时间。

、作品评选与公布

1. 评选将从作品的主题表达、创意构思、画面质量、情感传递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2. 评选结果公布后,入选作品将在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展示,并给作者发放精美纪念品以示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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